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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亡继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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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亡继绝 ( cún wáng jì jué )

解 释 恢复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了的子嗣;泛指使濒临灭亡或已亡者得以继续存在或延续。

出 处 《谷梁传·僖公十七年》:“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

用 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使濒临灭亡者得以延续

示 例 清·龚自珍《古史钩沉论二》:“天生孔子不后周,不先周也,~,俾枢纽也。

近义词 存亡续绝

用 法 作谓语、定语;使濒临灭亡者得以延续。


补充出处:
1,《吕氏春秋.审应》:“夫郑乃韩氏亡之也,愿君之封其后也,此所谓存亡继绝之义。”
2,《汉书.邹阳传》:“又有存亡继绝之功,德布天下,名施无穷,愿长君深自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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