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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官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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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
陆游(1125年11月13日-1210年1月26日) 南宋诗人,,字务观,号放翁,浙江绍兴人,汉族。12岁即能诗文,一生著作丰富,有《剑南诗稿》、《渭南文集》等数十个文集存世,存诗9000多首,是我国现有存诗最多的诗人。陆游具有多方面文学才能,尤以诗的成就为最。自言“六十年间万首诗”,今尚存九千三百余首。其中许多诗篇抒写了抗金杀敌的豪情和对敌人、卖国贼的仇恨,风格雄奇奔放,沉郁悲壮,洋溢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激情,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了卓越成就,在生前即有“小李白”之称,不仅成为南宋一代诗坛领袖,而且在中国文学史上享有崇高地位,是我国伟大的爱国诗人。 为南宋诗人之一。词作量不如诗篇巨大,但和诗同样贯穿了气吞残虏的爱国主义精神。陆游的著作有《放翁词》一卷,《渭南词》二卷。他的名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等一直被人民广为传诵。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田登作郡】田登做郡太守。【自讳其名】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触】触犯。【榜笞(chi)】拷打。【“灯”】与“登”近音,百姓都不能说“灯”。【揭】公布。【依例】按照旧例。
解释:
田登作郡守时,非常忌讳别人冒犯他的名字,甚至连“灯”字也不让别人说。为此,他
先后惩治了包括吏卒在内的许多人。于是,整个州郡内,人们都戏称“灯”为“火”,把
“点灯”称为“放火”。
元宵节晚上放灯,田登允许人们前来游观,就让手下人写了一张公告榜贴出去,榜上写
着:“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州郡中人人见了都暗自发笑,有人还编出歌谣讽刺道:“只许
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典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古时常州每年元宵,按例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

宋朝有一州官名田登,深讳人用其名。以“灯”与“登”同音之故,是以不可言点“灯”,必言点“火”。若人不意触犯,田登辄大怒。农历正月十五,全州欢度元宵,按例大放花灯。官府贴告示时,讳用“灯”字,便在所有告示上大书“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不少外地人见此大为吃惊,问明缘由后,讽云:“真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
后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在下者却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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