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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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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距首府1300公里,距和田180公里,全县总面积4.032万平方公里,辖13个乡、2个镇、3场、1个老城区办事处,175个行政村。是一个以农为主、农牧结合的农业县,全县耕地面积38万亩,人均耕地1.73亩,总人口21万人,其中维吾尔族20万人,占总人口的98.3%,汉族人口3562人,占1.68%,其他还有回、哈、柯、满等民族。农业人口18.4万余人,是一个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

于田县历史古老,西汉时期是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扜弥国,是丝绸之路南道入口和佛教初传之地,也是兵力最盛的绿洲古国,东汉时已经衰落,后来被于阗国所并,其后它的历史一直是个谜。世界上许多历史考古学家对它的研究,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终因没有实物证据,难以令人信服。1884年清朝末年建立县治,保留于阗国名而称于阗县,1959年10月因简化汉字,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于田县,维吾尔语称谓克里雅,由克里雅河名而来,即飘移不定之意。目前,克里雅河两岸直至沙漠腹地分散众多古代遗址,一万多年前的古代人类活动痕迹仍然保留至今,如考古学家斯坦因挖掘过的喀垃墩、丹丹乌依勒克等遗址。改革开放后瑞典、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外旅游团体纷纷拥进沙漠腹地观光二千年前古代人类活动环境。

1995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三级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党政和区、地对口扶贫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务求“真扶贫、扶真贫”,把扶贫攻坚列为全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几年的扶贫攻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贫困状况得以改善,2002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40460万元,其中第一产业总收入24396万元,第二产业总收入达4545万元,第三产业总收入11519万元,财政收入达110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38.93元,全县粮食总产141702吨,牲畜年末存栏72.82万头(只)。全县贫困状况得以有效缓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有所增强。在对口扶贫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全县建设了一批旨在增强脱贫致富后劲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扶贫项目,为我县扶贫攻坚取得最后胜利奠定了基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于田县的工农业生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邮电通讯、广播电视、交通运输都取得了明显进步,工农业持续19年获得丰收,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加强,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壮大,柏油路从县城辐射到全县各乡镇,程控电话遍布城乡。全县有8所中学(包括1所职业高中)、117所小学;1所医院,15个乡镇卫生院;1个县广播站,乡镇都有广播室;有1座电视录转台,闭路电视的近30个频道通到全县城及其附近乡镇,4个卫星地面接收站可直接转播当天的中央电视台和新疆电视台的节目。

面对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于田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决心、有信心带领全县21万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进一步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于田精神,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于田县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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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liangniu007补充










于田县城乡建设志













于田县城乡建设志

于田县城发展历史悠久,考古发现早在公元前三世纪在今于田绿洲上已出现部落建立城廓,历史上属扜弥国所在地。《汉书·西域传》第六十六回记载:“扜弥国,王治扜弥城,户三千三百四十,口二万四十,胜兵三千五百四十人”,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清光绪公元1884年设县治,县城所在地为今木哈拉镇、老城区。据《新疆图志》记载:“于田县城厢面积二方里,城府2987户,4983丁口” 。《新疆游记》记载:“于阗无城,俗称回城,汉城者仅界河渠水,实无城也。附治居民,汉城384家,回城1031家,汉人共39家,商务回城较盛”。于田县受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社会经济和历史原因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城镇建设面积小,街道窄,建筑布局零乱。民国时期城区开始北移至今天的新城,占地不到1.5平方公里,人口仅3000多人。建国后城乡建设得到迅猛发展,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至80年代中期,城市占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人口达2万多,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商业生活区,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及农用物质集散地。历届于田县委、政府致力于城市经济发展,逐步形成和确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于田县的特点,提出“以城市规划为龙头,以道路建设为主线,以城市绿化为重点,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标”的指导思想和“修一条路,建一条街,富一片民”,以城建城、发城兴城的经营方针,从改革土地审批制度入手,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实行“统一规划、统一使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对城市建设用地面向市场进行公开竞租招标,实行有偿使用,统一用于城市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借助民间和外部资金来改善城市面貌和环境,经不懈的努力,于田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备,逐渐形成商贸较为发达、交通便利、人民安居乐业的小城镇。2001年,经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于田县总体规划修编(于人字[2001]18号),2000年-2005年近期规划,2002年10月,完成近期建设规划,2003年新政函[2003]197号文件通过“关于于田县总体规划的批复”,2004年10月完成县城控制区10平方公里城区地形测绘。
于田县城建局2002-2005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在2004年自治区天山杯竞赛中获奖。
 
第一章 机构 建筑队伍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于阗县政府设有建设科,管理全县城镇和乡村的建设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4月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1957年1月至1961年2月水利科与建设科合并为水利建设科,1961年2月水利科与建设科又分设,截止1984年8月于田县城乡建设管理设在县计划委员会基建科管理,1984年9月成立于田县城建局,有职工4人,1987年3月,成立公园管理办公室,1992年4月设立行政办公室,1991年3月设立质监科,1994年3月成立房产管理办公室,1999年6月,成立规划办公室,2003年3月成立县城园林绿化队,2005年3月,成立三轮车管理办公室。
1984年9月成立于田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有职工9人。1985年将计委下辖建设规划设计室划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共有职工12人;1986年成立于田县环卫站,共有职工16人,其中正式职工4人,临时职工12人;1776年7月成立供水站,共有职工7人,1987年成立县自来水公司;1998年自来水公司更名为供排水公司;1995年成立城管监察大队,共有职工7人。
1999年8月,成立于田县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000年8月,改称于田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共有职工5人,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城建局管理。主要业务是对全县范围内的行政住房统一管理,负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2003年8月房产管理中心分设为房产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
第二节 领导变更
1984年9月成立于田县城建局,第一任局长艾山库尔班,现任局长李绣宽;1986年3月成立于田县环卫站,第一任站长吾拉音库尔班,现任站长克尤买买提;1976年7月成立于田县供水站,第一任站长高加利,1987年5月成立自来水公司,第一任经理王家龙,现任经理薛景海;2004年7月成立于田县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任主任李绣宽,现任主任唐东升。
于田县城建局正局长、副局长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局长 艾山库尔班 男 维吾尔 1984.9-1986.7  
买托乎提·阿布都热合曼 男 维吾尔 1986.7-1990.3  
赵晓东 男 汉 1991.4-1994.1  
买托乎提·阿布都热合曼 男 维吾尔 1994.1-1998.10  
龙一峰 男 汉 1999.7-2001.10  
李绣宽 男 汉 2001.10-2006.6(现在)  
副局长 唐孝慈 男 汉 1984.9-1990.3  
买托乎提·阿布都热合曼 男 维吾尔 1984.9-1986.7  
赵晓东 男 汉 1990.3-1991.4 主持工作
王宗成 男 汉 1995.4-1996.7  
龙一峰 男 汉 1996.7-1998.7  
薛景海 男 汉 1998.10-1999.7 主持工作
浦喜 男 汉 1999.8-2002.5 北京挂职干部
买提玉素甫帕它尔 男 维吾尔 1998.10-2006.6(现在)  
吴军民 男 汉 2004.8-2005.5 浙江援和干部
买买提明·买司地克 男 维吾尔 2005.7--2006.6(现在)  


于田县城建局环卫站站长、副站长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站长 吾拉音库尔班 男 维吾尔 1986.3-1997.4  
克尤买买提 男 维吾尔 1997.4-2006.6(现在)  
副站长 张新民 男 汉 2005.6-2006.6(现在)  
于田县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热西丁 男 维吾尔 1987.3-1993.4  
达曼肉孜 男 维吾尔 1993.4-1996.10  
买买提明艾买提 男 维吾尔 1996.10-2002.10  
于田县园林绿化队队长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阿布都热合曼 男 维吾尔 2003.3-2006.6(现在) 2003年公园移交园林绿化队

于田县供水站(自来水公司)站长(经理、副经理)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站长 高加利 男 汉 1976.7-1983.4  
王家龙 男 汉 1983.4-1987.4  
经理 王家龙 男 汉 1987.5-1991.3 成立自来水公司
吾布尔 男 汉 1991.3-1994.4  
薛景海 男 汉 1994.4-2006.6(现在)  
副经理 阿布都卡地 男 汉 1987.5-1991.3  
吾布力艾山 男 汉 2005.4-2006.6(现在)  
于田县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大队长 吾布力艾山阿布都热曼 男 维吾尔 1995.4-1996.12  
李国忠 男 汉 1996.12-1999.4  
买买提明买司地克 男 维吾尔 2001.4-2006.6(现在)  
副大队长 买买提明买司地克 男 维吾尔 1998.5-2001.4  
于田县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买吐送·日介甫 男 维吾尔 2005.3-2006.6(现在)  


于田县建筑规划设计室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唐孝慈 男 汉 1984.10-1987.10  
李新疆 男 汉 1987.10-1999.12  
于田县规划设计室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李新疆 男 汉 1999.4-2001.3  
于田县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龙一峰 男 汉 1999.8-2001.10  
于田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龙一峰 男 汉 1999.8-2001.10 2000.8月于田县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改称于田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李绣宽 男 汉 2001.1-2003.8  
副主任 王银凤 女 汉 2000.10-2003.8  
王新龙 男 汉 2001.1-2003.8  
于田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邓万良 男 汉 2003.8-2005.12 2003.8于田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分设为于田县房产服务中心和于田物业管理中心
郭建新 男 汉 2005.12-2006.1-6(现在)  
于田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王新龙 男 汉 2003.8-2006.6(现在) 2003.8于田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分设为于田县房产服务中心和于田物业管理中心
于田县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李绣宽 男 汉 2004.7-2005.5 2004年7月成立
唐东升 男 汉 2005.5-2006.6(现在)  
副主任 严清志 男 维吾尔 2004.7-2005.5  
买吐送·吾买尔 男 维吾尔 2005.5-2006.6(现在)  
和田东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名录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董事长 骆成元 男 汉 2001.3-2005.3  
欧阳斌 男 汉 2005.3-2006.6(现在)  
副董事长 欧阳斌 男 汉 2001.3-2005.3  

于田县集中供热中心经理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经理 木塔力甫 男 维吾尔 2004.7-2006.6(现在) 2004年7月成立
于田县建设局规划办公室主任名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任职时间 备注
主任 李国忠 男 汉 1999.6-2005.5  
彭郊 男 汉 2005.5-2006.6(现在)  
第三节 建筑队伍
1964年,于田县已形成建筑队伍,仅能修建一些最简单的砖木坯平房。1984年后,全县陆续成立菜社建筑队、老城区建筑队、木尕拉镇建筑队、科克亚乡建筑队、兰干乡建筑队、奥依托格拉克乡建筑队、二轻局建筑公司、物资局建筑公司、劳动服务建筑公司、于田县建筑公司。随着于田县建筑市场的饱和,一些小的建筑队伍和部分乡镇建筑队逐步解散或与其它建筑队伍合并。1987年,菜社建筑队、老城区建筑队、木尕拉镇建筑队合并成木尕拉镇建筑公司。1992年,于田县建筑公司、二轻局建筑公司、物资局建筑公司、劳动服务建筑公司联合组建于田县建筑联营总公司。2001年3月,由于田县建筑联营总公司、于田县木尕拉镇建筑公司、策勒县建筑公司,经过改制组建和田东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木尕拉镇建筑公司
1964年,成立木尕拉建筑公司,隶属木尕拉镇人民政府,属乡镇企业,资质四级。截止2000年,有职工18人,其中正式职工11人,建筑工程师1人,项目经理9人,企业净资产37.5万元(经中介机构评估)。2001年3月,经过改制组建和田东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于田县建筑联营总公司
1994年4月,由于田县建筑公司、于田县物资局建筑公司、二轻局建筑公司及于田县劳动服务建筑公司联合组建成于田县建筑联营公司,资质四级。公司机构组织齐全,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和团支部,下设五科一室(即生产科、财务科、质安科、材料科、预算科、办公室),4个基层施工队(分公司),拥有职工121人,其中管理人员18人(建筑师1人,助理工程师7人),工程技术人员6人,固定资产60万元。2001年3月,经过改制组建和田东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和田东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和田东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3月成立,是由原于田县建筑联营总公司、于田县木尕拉镇建筑公司、策勒县建筑公司经过改制组建。公司注册资金772.64万元,具备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司主营业务:房屋建筑、水利工程建设、制作预制构件、钢门钢窗、装饰装潢、五金木器、建筑材料等。公司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定岗定编定职责。拥有各类管理人员83人,其中工程技术员75人(建筑工程师9人,助理工程师34人,技术人员32人),经营人员7人,具有三级资质项目经理21人。2002年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第二章 城乡建设
第一节 古代城址
一、尤木拉克库木古城遗址
位于距县城230公里大河沿乡北部,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中心地带,古城几乎全被沙丘覆盖。据考证,此城建于西汉时期,城周长995米,南北长330米,高3-4米(最高处11米)。在南墙和东墙各有一城门。城垣以胡杨棍夹泥土为主。1994年,中、法克里雅河考古队在喀拉墩古城考查发现距喀拉墩古城西北41公里处这座古城。1996年10月,考古队对古城进行挖掘,发现3处建筑物和6处古墓。
二、喀拉墩古城遗址
位于县城北190公里,距达里雅布依乡西北20公里,遗址位于阿尔喀达里亚干河床西约6公里,属克里雅河尾区。在遗址范围内大量散布各种动物碎骨。遗址呈不规则条带,长约6公里,最宽处4公里,海拔在1100米至1150米,遗址群包括中心城堡遗址、佛寺遗址和作坊遗址等。
1896年2月,瑞典人斯文赫测量出了沙埋的古建筑。1901年2月,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在此发掘出腐朽的小麦、大米、燕麦和麦粥等物。1929年,黄文弼在此发掘不少文物。1959年,新疆博物馆文物考古队在古城附近的古墓中发掘出新疆早期的棉织品之一——蓝白印花棉布和“褡连布”。据推测喀拉墩古遗址群建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7世纪初。
三、拜什托格拉克古城遗址
拜什托格拉克古城遗址位于县城西北12公里,遗留城墙高1.5米,宽1.5米,城墙由胶土打垒而成。从城墙造型可定为唐朝初期建造。著名考古学家黄文弼1929年5月发现此遗址,古城西北二里处尚存有一段,长约60余里,高约2米。可推断为第八世纪所遗,是否为贾耽道里记中之兰城守捉,或古于弥城,尚待实物证明。
四、喀兹纳克佛寺遗址
位于于田县羊场南5公里的沙漠中,其北为古河道,附近有大面积古代文化遗迹。最初发现于1981年5月,当时收集到原贴于莲花周围的8个小佛像,佛像高约50厘米,头已与下身分离。佛头粉面黑发高肉髻,细眉定眼,大耳宽鼻,丰颐厚唇,端庄慈祥。1983年12月30日至1984年1月4日,新疆博物馆与和田地区文管所对该遗址进行了发掘清理。认为此址曾是一小型佛寺。大略坐北朝南,长方形,长11米,宽8.40米,墙残高60多厘米,寺分内外二室,平面呈“回”字形。入南门进外室,外室北、东、西靠墙各有三个大莲花座,内室偏北有四方形高台佛座。内室东墙残存壁画,主要为帐幔纹、莲花座、立于莲座的人脚、两方连续麦穗图案等,采用单线平涂手法绘成。出土遗物甚少。时代初步断定为魏晋南北朝。
五、丹丹乌里克古城遗址
位于县城130公里处,克里雅河西岸,遗址南北长约2公里,东西宽约1公里。这里出土不少版画,其中最著名的有“鼠首人身”、“龙女传说”、“四臂天王”等,出土有梵文、古于阗文、古藏文、汉文等文书。汉文记载的年代自唐建中二年(公元781年)至贞元七年(公元791年)。由文书得知这个地区被称作冽榭。遗址中还发掘出铸有“开元通宝”字样的铜钱、戒指、小工具、丝织品等。这些遗物说明,公元8世纪末,这里是一个人烟稠密的居民地区,且人民信仰佛教。
六、马坚勒克遗址
位于县城南230公里处,克里雅河下游西侧古河道旁。1989年,杨逸畴来塔克拉玛干考察时命名为马坚勒克(意为珠子多的地方)。这是一片流动沙丘,沙垄之间洼地受风的吹蚀,露出不少古代人类活动遗物,有罐、碗、缸、锅等铜器残片;箭镞、矛头、刀、工具等铁器残片;钱币、带扣饰件等铜器残片和耳坠、项链、动物骨渣。这些遗物说明了古代这里居民以狩猎和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冶炼及制陶,曾是丝绸之路经过的地方,为研究古代环境变迁提供了大量依据。
七、圆沙古城遗址
位于县城北230公里,塔克拉玛干沙漠纵横轴线相交的中心。1994年10月25日,中法克里雅河考古队发现这座古城遗址,经考察认为,该古城遗址属西汉时期的古址,距今2100多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墙城由胡杨木、红柳木夹以芦苇、淤泥、畜粪垒积而成。周长约1公里,为不规则的桃形,有东、南、西城门。其中南门用粗壮胡杨树干拼成的门板保存尚好,残墙有473米,最高处有11米。城内基本被流沙覆盖,暴露出的6处建筑,地表散布残陶器、石器、铜铁小件和大量的家畜骨等。在城周围还发现6座古墓,绝大多数的墓葬因风吹沙走而尸骨暴露,尸骨大都贴身着粗细毛布衣、外着皮衣,保存较好者,可见深目高鼻棕色毛发,头发结成两根发辫,有的饰着假发。由于维吾尔语称古城所在地区为“尤木拉克库木”意为圆沙,加之古城周围都是起伏连天的圆形沙丘,中法考古队遂将古城及墓葬命名为“圆沙古城”、“圆沙古墓葬”。
八、艾提卡尔清真寺
位于县城东艾提卡尔街,总面积6666平方米,有南北两个大门,门朝南开,大门宽25米,高15米,大门上建有宣礼塔、望月楼,后门朝北,礼拜殿长80米,宽60米,内外可容纳1万余人,是南疆地区大清真寺之一。
艾提卡尔清真寺建于公元1237年,以后经过多次扩建和整修。1980年,国家投资60万元进行全面修缮。寺内有呼拜台一处,丧葬停灵场一处,礼拜殿坐西朝东,做礼拜时穆斯林都面向西方伊斯兰教的发源地麦加。
第二节 城镇建设
一、城镇规模
1950年于田和平解放后县城进行了较大规模改造扩建,城市建筑布局零乱的面貌得到较大改变。进入80年,于田县的城市发展才逐步走向规范化。1986年9月,为了扩大城市经济发展规模,由自治区建设厅城乡规划设计院对于田县城建设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与编制完善。1989年6月,自治区建设厅审查批准通过《于田县县城总体规划》。将于田县定位为和田地区东三县(于田县、民丰县、策勒县)的商贸中心,主要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小城镇。由于县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原总体规划已不适应于田的发展。1994年,对县城总体规划再次进行修编。修编后于田县县城规划控制区为4.5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2.5平方公里,建城区为3.11平方公里。县城总体规划的布局向东、向西发展,城区东部为工业仓储区,城区西部为文化、生活住宅区,保留原有行政商业区。随着沙漠公路的贯通,使城市经济高速发展。2001年,经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于政报[2001]32号文件《关于审议和批准于田县城总体规划的报告》下发)决定通过《于田县城2000年-2005年近期规划和2000-2015远期规划。2002年10月,完成近期建设规划;2002年12月自治区建设厅根据于田县的发展实际,对于田县城总体规划进行第三次修编,修编后的县城总体规划控制区为5.6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为50.6平方公里,建城区为5.28平方公里,县城总体规划的布局是以“3.15”国道为中轴由南向北发展,城市发展定位为绿化美化到位的园林式的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体的小城镇。2003年,新政函[2003]197号文件通过“关于于田县总体规划的批复”,2004年10月完成县城控制区10平方公里城区现状测绘。
于田县城中心位于东经81゜41’,北纬36゜43’,海拔1427米,县城形态现状呈不规则矩形,规划后为梯形道路。城区以喀鲁克干渠为界分为老城区和新城区。干渠以南是老城区,居住用地集中在此,内部无完整的道路网,且道路狭窄,房屋破旧,商业网点较少;干渠以北是新城区,以现邮电局处十字街口为轴线的南北东西街道作中心区,城东为工业仓储区,城西为生活居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90%的商业网点均在此。
二、街道
于田县城由于受历史原因和地形地貌的制约,城区道路很不规则(有邪门歪道之称)。1955年首次对城市道路进行整修,铺设石子路2.2公里。1966年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10周年,县城进行较大规模的建设改造,把一条渠道填平改建为南北大街(现木尕拉路)。1980年全县铺设柏油路面总长度为8016米,铺设面积75407平方米,县城主要街道基本得到硬化。1994年又对城区主要街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进行配套建设,架设高压线路3.3公里,路灯48盏。2002年对城区木尕拉路、新城路(一、二号道路)进行扩建改造,全长2.1公里,其中主干道宽24米,绿化带各宽3米,人行道各宽5米,完成铺油面积5.04万平方米,铺设人行道地砖1万平方米,安装路灯87盏,总投资450万元。同时对过境“315”国道县城段进行改扩建,总长4.2公里,其中主车道18米,绿化带各宽6米,非机动车道各宽5米,铺油面积11.8万平方米,安装路灯220盏,铺设人行道地砖4万平方米,总投资450万元。2003年,县城三、四、五、六号道路的改建工程已完工,道路总长4.2千米,铺设面积8.5万平方米,完成路面铺设12万平方米,安装路灯232盏,埋设绿化供水管道1.25万米,铺设路沿石16.8千米,修建桥涵3座。2004年2月8日起开始县城喀鲁克路、健康路、喀尔曼路、昆仑路两边人行道硬化和绿化配套建设,完成占地20000平方米的昆仑广场建设。2005年,完成昆仑路的续建工程、人行道硬化和绿化配套建设,完成路面铺设3.5万平方米,安装路灯372盏。 城区道路网基本情况一览表
街道名称 起终点名 长度
(米) 宽度
(米) 路面状况 修筑时间
原路名 现路名
新城路 玉城路 养路段至昆仑广场 1380 24 柏油路面 02-9
木尕拉路 文化路 阿热勒桥至检察院 900 24 柏油路面 02-9
卡鲁克路 卡鲁克路 水利局至新园乡入口 2200 18 柏油路面 03-5
喀群路 喀群路 水利局至团结广场 900 16 柏油路面 03-5
巴格其路 健康路 人民医院东角至国道 690 18 柏油路面 03-5
扩什玉鲁滚路 昆仑路 昆仑广场至国道 780 30 柏油路面 03-5
大转盘 昆仑广场 昆仑广场 180 14 柏油路面 03-5
“315”国道 团结路 英巴格乡入口至加依乡 4200 40 柏油路面 02-9
建德路 种子站到国道 590 18 柏油路面 06-05
注:1、表内所标宽度均指主车道的宽度,不包括绿化带及人行道的宽度。2、“315”国道县城段的宽度包括主车道宽18米,绿化带左右各宽6米,非机动车道左右各宽5米。
三、公共设施(一)供水
1976年以前于田县城镇居民长期以来一直饮用涝坝水。1976年县委、政府筹资16.1万元,修建一座高25米,容量50立方米的水塔,主要为县委、政府院内的机关单位和居民供水。同时成立自来水站,由县财政局代管。至1978年共铺设供水管道1500米,供水量达到100立方米∕日。1980年又出资10.6万元在原县中队菜地内修建水塔一座,管网长达2公里。1983年又出资12.8万元在公安局家属院内修建水塔一座,并将3座水塔进行联网供水改造。1985年正式成立于田县自来水公司,性质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企事业单位。到1987年共修建供水点9处,管网总长5.2公里,供水量300立方米∕日,供水人口达8000多人。同年由自治区拨款98万元,县财政出资6万元对县城镇供水工程进行改造。建有水厂一座,清水池一座(容量600立方米),一级、二级泵房一座,1988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日供水量1950立方米∕日。铺设直径150-400毫米的石棉水泥接口铸铁输配水管3.4公里,供水人口达1.54万,供水普及率为95%,彻底结束于田县城居民长期以来饮用涝坝水的历史。1989年3月,投资25万元更换管道2.2公里(150毫米石棉水泥接口铸铁管1140米 ,150毫米的进口焊接镀锌钢管1081米)。1997年,更换3600米旧管道,铺设直径160毫米的PVC塑料管,枝状管网改为环状管网,总长度达8.7公里,于田县供水系统逐步得到完善。
2002年,启动县城供水扩建工程(供水二期),至2005年,县城供水扩建工程(供水二期),完成水厂水源井、泵房、1000立方米浅水池和供水管道铺设任务,水厂二期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
(二)排水
于田县城市建设缓慢,基础设施薄弱,居民点未接排水管道,生活污水基本靠自然蒸发及渗坑排除,极大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及居民的身心健康。1996年,委托自治区规划设计院规划于田县排水工程初步设计图和施工图;1997年3月,排水工程全面动工,建排水管道总长为8.7公里,管径D300-500毫米,排水明沟600米,排水普及率3%。主要排除县直十几个单位的污水,排污量380立方米⁄日。截止2005年排水工程完成排水管道24公里,基本上解决县城污水无法排放的问题。
(三)供暖
于田县绝大多数居民至今还沿袭着炉火取暖方式。集中供暖始于1987年,当时锅炉房建在县政府院内,建有供暖锅炉2台(2吨热水快装锅炉),主要为政府院内机关单位及居民供暖。其它分散供暖单位均为小容量锅炉。由于锅炉分散,能源有效利用率极低,根据于田县供热特点,按照于田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实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方式。1996年至2002年期间,对全县供暖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和扩建,在规划新增锅炉房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锅炉房。经改造扩建后全县有集中供热站4处,其中县政府院内1处,安装锅炉3台(6吨锅炉1台,4吨锅炉1台,10吨锅炉1台);农机局院内1处,安装锅炉2台(6吨快装锅炉1台,4吨快装锅炉1台);水利局院内1处,安装锅炉1台(4吨锅炉1台)。共修建供暖管道6.3公里,供热能力达到14兆千卡,供暖面积8.5万平方米,全县机关单位、安居工程住宅都基本实现集中供暖。2003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万平方米,新建双线管道280米,由库尔勒个体经济投资建设一处集中供热站(04年底,交物业中心管理)。2003年-2005年全县集中供热点4个,其他部分单位有供热点11处,供热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共铺设供热管道8696米,新增供热面积5.6万平方米。至2005年,集中供热面积约16万平方米。
(四)供电
1959年,于田县才开始使用柴油机发电,发电量十分有限,县城只有晚上9点至12点供电。1976年于田县托格拉克水电站建成并投入使用(装机容量为2×1250千瓦),于田县基本告别柴油发电的历史,但在每年春冬枯水期和用水高峰期时,供电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仍还使用柴油发电来补充。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截止2001年于田县还是一个独立的电网。2001年电网改造,才架设策(策勒县)-于(于田县)110千伏输电线路,全长82.7公里,于田电网并入和田电网,县城用电逐步正常,缺电的局面得到根本解决,县城居民用电率达到100%。
(五)、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于田县房屋结构大都是以土木结构为主的平房,居民住宅多是“苇把子墙”和土坯墙,房屋低矮,结构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兴建砖木结构的建筑,主要为当时的行政办公场所,至1956年房屋面积发展到6474平方米。1975年于田县第一座砖混结构楼房建成(原于田县农机局)。至1985年,于田县建有少量的楼房,均属砖混结构。1985年,根据国家房产普查的统一安排,于田县对城区内房屋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普查。全县共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及房屋92处,私房1534户、共2424栋、12179间,城区内房屋总面积为317412.4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189214.82平方米,其中土木结构占51.44%,砖木结构占31.02%,砖混结构占15.9%,混凝土结构占0.99%,其它结构占0.65%。1999年底,于田县仅有达标住房10704平方米。2000年9月,安居工程开始启动,2005年已建成安居工程住宅楼28栋,建筑面积48499.2平方米。至2006年,县城房屋建筑总面积62.01万平方米,其中单位12.44万平方米、住宅面积41.32,(套住宅建筑6.12万平方米非成套35.32万平方米)商业用房6.24万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2.01万平方米。

(六)、城市绿化
于田县地处塔里木盆地南缘,气候干燥、少雨、多风、土壤盐碱化给城市绿化建设增加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田县在规范城市建设美化城市环境方面做出了艰苦的努力。1966年,结合城区道路建设首次进行城市绿化建设,道路两旁均栽种树木。1985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小城镇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要求,于田县对城区绿化工程进行全面改造。县城内建公园一处,面积为7.3万平方米,全县城区共有林木绿地234.6亩,其中公共绿地39.6亩,种植各种树木26149株。1989年县城林木绿地发展到240亩,街道花池及道路绿化带共计261.8亩,绿化覆盖率为17.8%,各机关单位园林化建设绿化覆盖率基本达到23%以上,30%的单位建设成花园式单位。截止2002年,于田县建成公共绿地面积19.9万平方米,道路绿化5.5公里5万平方米,绿地占城市建设总用地总面积的12%。2003年,新建公共绿地面积11.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23%。2004年,新建公共绿地面积5.2万平方米。2005年,新建绿地面积3万平方米。县城公共绿地面积约780亩,人均绿地面积约14.9平方米。
第三节 乡镇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于田县下辖的各乡镇发展十分缓慢,乡镇内基本无完整的道路网,广大农牧民居住条件十分简陋,多居住土坏房、草棚,居住较为分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乡镇建设得到很大发展。1964年,自治区党委提出农村“五好”建设总体要求(好居民点、好道路、好条田、好渠道、好林带)。于田县按照农村“五好”建设的要求对各乡镇进行了统一的规划,规划居民点、道路、条田、渠道、林带。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镇各项基础设施日渐完善,乡村建设水平得到不断提高。2004年全县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计划用五年时间对农村近5万户农房进行全面改造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住上安全、抗震、经济适用的放心房。
一、小城镇建设
于田县按照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的思路,全面推进于田县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村经济发展。2001年底,于田县小城镇建设已经初具规模,有2个建制镇(木尕拉镇,先拜巴扎镇),全县完成了14个以乡政府驻地为主体的乡镇规划,小城镇建设已成为于田县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据统计,2001年小城镇经济在全县财政收入中占57.1%份额。小城镇的发展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乡镇企业集约经营,带动村镇二三产业的发展,对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社会经济效益更大化起到深远的意义。
(一)木尕拉镇
木尕拉镇为县城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城区建设面积约5平方公里,人口1万余人,流动人口2000多人。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大多设立在此,镇内商贸繁华,木尕拉镇建设已纳入县城总体规划,随着县城建设的快速发展,集镇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环境条件得到了很大改观,基础设施不断健全。
(二)先拜巴扎镇
先拜巴扎镇位于县城西面15公里处,“315”国道南侧,东与加依乡、科克亚乡相邻,南与兰干乡、阿热勒乡相连,西与托格日尕孜乡毗邻,北与斯也克接壤,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1989年6月,先拜巴扎镇已完成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八五”期间为重点建设城镇。城区建设面积1万平方公里左右,城镇区内居住人口2000多人。全镇已实现林网化,县乡、乡乡、乡村道路通畅,镇内商业、手工业十分发达。镇内设有制砖厂、供销社、文化站、医院、中小学等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十分稠密,拥有一个中心巴扎,辐射斯也克乡、托格日尕孜乡、波斯塘稻区等地。先拜巴扎经过数年的建设,城镇已初具规模,道路设施、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及公共设施逐步得到完善。
二、乡村建设
(一)“巴扎”(市场)建设
“巴扎”是于田县人民群众进行商贸活动主要场所,为于田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发挥重要作用。2002年底,全县共有“巴扎”6处,其中县城1处(于田县综合农贸市场),乡镇“巴扎”5处。
于田县综合农贸市场
50年代初,县城就形成一个无固定场所的“巴扎”,“巴扎天”为每周星期日。1983年后,才将“巴扎”确定在县城的东南角,经过投资扩建后,建立于田县第一座中心贸易市场,占地面积9894平方米,可安排固定摊位200个左右。2002年,根据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求,对市场进行搬迁和重建。建成后的于田县综合农贸市场占地135亩,总投资800万元。建有两层门面房700平方米,大型停车场19600平方米,可供停放大小车辆300辆左右,建筑材料市场1400平方米,建有钢架凉棚20座,占地面积5268平方米,主要用于针纺织品销售的固定摊位,可供安排个体从业人员360人,牲畜市场6800平方米,木材市场8624平方米,饮食门面房26间。农贸市场投入使用后,每天人口流动量3.6万人次,日成交额在30万元左右,农副产品占70%,形成了和田地区东三县(于田、民丰、策勒)农副产品集散地,为于田县的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先拜巴扎镇“巴扎”
先拜巴扎镇“巴扎”建设于1992年,为于田县第二大综合农贸市场,市场占地面积127310平方米,固定资产40多万元,市场内铺设沥青路面,内设固定摊位470个,可安排个体经营户1700余人。该市场“巴扎天”确定为每周星期六,星期六“巴扎天”流动人口达4万多人,日商品成交额在30万以上。
喀尔克乡“巴扎”
喀尔克乡“巴扎”建设于1994年2月,属中型的农贸综合市场,市场占地面积19408平方米,总资产141280余元。因喀尔克地理位置优越,“巴扎”辐射与喀尔克相邻的5个乡镇及相连的策勒县。2002年6月对该市场进行总体规划,投资2万余元,对部分设施进行改造,新修35排长60米的固定凉棚,可安排150名个体经营户,修建门面出租房20间,明显的改善了市场经营环境。市场经营效益得到明显提高,与往年同期相比收入增长21%,农民自产自销率增长6.2%,个体户毛收入增长21.6%,个体经营户增长10%。“巴扎天”为每周星期三,“巴扎天”流动人口近1.4万人,各类贸易销售量近20多万元,农副产品、牲畜成交额占市场销售的41%,交易品种齐全,市场十分繁忙。
奥依托格拉克乡“巴扎”
奥依托格拉克乡“巴扎”为临时市场,该市场从80年代起至今先后经过3次搬迁,现临时建在奥依托格拉克乡供销社院内,以租赁形式每年向乡供销社交纳租金9000元,租赁面积2418平方米。于田县市场服务中心又在市场内投资修建了3座简易凉棚,可安排固定摊位70个左右。牲畜“巴扎”可容纳近700头牲畜。近年总投资近20余万元,市场建设不断规范。星期二为“巴扎天”,该市场的建立为奥依托格拉克乡及其周边乡村的畜牧业及农副产品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兰干乡“巴扎”
兰干乡“巴扎”建设于1992年7月,市场位于兰干乡中学左侧,市场占地面积12736平方米,固定资产90060元。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从原有的2座凉棚,现已拥有简易凉棚5座,门面房28间。2002年2月,又新开发200平方米的交易场所。“巴扎天”为每周星期二。兰干乡“巴扎”的水果、干果交易远近闻名,每年贸易往来人员达30万人次。兰干乡“巴扎”的建立不仅促进农副产品的流通,而且有力的推动了于田县干果业,特别是葡萄产业化的发展。
阿羌乡“巴扎”
阿羌乡“巴扎”始建于1994年,“巴扎天”为每周星期一,“巴扎”设在乡政府前的一条街道上。“巴扎天”街道两侧摆满了经营各种各样商品的摊点,县上小商贩也都云集于此,阿羌乡及附近的农牧民赶着牲畜、带着农副产品到巴扎上进行商品交易往来。“巴扎天”流动人口2000人左右,交易额达10万元。
(二)乡村“五好”建设
1963年来,于田县根据自治区党委“五好建设”规划(好渠道、好道路、好林带、好条田、好居民点),对于田县下辖的13个乡,2个镇3个场进行“五好建设”改造。到1985年,除边远牧区外,已经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基本建成县与乡、乡与乡、乡和村之间的道路网。1986年2月于田县建设局又对全县所有乡镇场进行了全面的规划。按照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确定集村发展方向,根据经济发展、生产特点、环保要求等,结合现状进行功能分区(生活居住区、行政管理区、文化教育区、医疗卫生区、工副业生产区、中心十字形商业饮食服务区)。住宅建筑群的布置形式,一改过去房屋栋栋相连,沿渠道“一字”形的线状布局,及其占地多,设施多等弊端,改进为块状布局,住宅用地呈方形、矩形,其中分若干生活小区。1997年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农村的改水工程全面实施,各乡镇、村都通上自来水,县乡之间的道路都铺设柏油路面。截止2002年,于田县18个乡镇场,175个自然村都通上自来水,电网,通讯网络逐渐遍及乡村,电网入户率达97%,通电话率30%。
第四节 建筑管理
为了加强县城各项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2002年10月,制定了《于田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于田县城镇供热管理实施办法》、《于田县城镇排水排污管理实施办法》、《于田县市政设施管理办法》、《于田县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于田县城市垃圾管理办法》、《于田县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九项管理办法,加强了县城各项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一、工程质量监督
于田县城建部门对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依据建设部、国家标准局联合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验评标准”和有关的建材标准进行施工,促使施工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人员保证体系。对所有的建筑工程实行分段监督,分部、分项进行全面检查;对质量不合格的部位,责令施工单位加以处理、返工,并依据相关规定加以处罚;对质量好的给予奖励。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多次大的全县性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促使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二、建筑市场管理
1992年后,于田县对工程项目承包实行招投标制度,由县计委、城建、建行、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招投标及工程的承发包分配。同时城建局成立“综合治理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建设执法监察小组”,依照国家、自治区对建筑市场监管的有关规定,起草《于田县建设市场管理实施办法》依法管理于田县建筑市场,落实工程报建制度,全面掌握工程情况,防止工程私自转包、挂靠和无证施工、无签证合同、偷税漏费等现象发生,切实保证建筑市场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每年城建局对建筑企业资格进行一次年检审查,检验建筑企业一年来的施工、管理、效益,并按照规定标准核定企业的升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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