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词条,如查找北京欢迎你的解释,输入北京欢迎你后按Enter即可
ad
自认不讳 (zì rèn bù huì) 解释:讳:隐讳。直截了当地承认,一点也不回避隐瞒 出处:清·无名氏《六部成语·刑部》:“自认不讳。” 示例:清·钱彩《说岳全传》第65回:“既是岳雷,~,不必审问。” 用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118cha.com提供
此内容系本站根据您的指令自动搜索到的结果,不代表本站赞成其中所述的内容或立场
百科全书查询结果由 118cha.com 提供 [复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