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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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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中国城市名称。

地理位置梅河口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全市幅员2174平方公里,城区规划面积81平方公里,总人口62万,其中城区人口21万。

梅河口市交通便利,通讯快捷。公路铁路四通八达。梅河口火车站是全国48个一级编组站之一,日接发客货列车159列。公路网络发达,国道202线、303线、四白一级路贯穿全境,日车流量13500台次。通讯设施先进完备,是吉林省四个电信传输、数据枢纽之一。
自然条件梅河口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4.6℃。矿藏丰富,主要矿产有煤、黄金、硅藻土、油页岩、铁、石墨、石英、矿泉水等17种。 市内10公里以上河流4条,流域面积1291平方公里。水资源总量为6.0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为3.89亿立方米。全市林地面积79445公顷,有林地面积59502公顷,立木总蓄积量31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27.8%。

行政区划辖14个镇、10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303个行政村。全市辖5个街道、13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和平街道、福民街道、光明街道、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新合镇、曙光镇、中和镇、进化镇、一座营镇、水道镇、康大营镇、牛心顶镇、野猪河镇、黑山头镇、李炉乡、杏岭乡、双兴乡、兴华乡、吉乐乡、小杨满族朝鲜族乡、湾龙乡。共有27个社区、303个行政村。

经济发展清光绪六年(1880)设海龙厅,光绪二十八年(1902)设海龙府,民国二年(1913)设海龙县。1985年3月撤县建市(地级),设省级经济贸易开发区5平方公里,辖梅河,海龙两区和柳河,辉南两县。同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开放城市。1986年改为县级市,由通化市代管,计划单列。1988年8月,省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梅河口贸易开发区,是当时全省五个开发区之一。1993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的"经济快速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城市"。1994年,在全省首次县(市)经济综合实力十五强排序中列第七位。1996年,在全省首次县(市)经济综合实力十五强排序中列第六位。
社会事业梅河口市是一座发展中的区域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坚持“工业主导、农业支撑、商贸突破、城市拉动”的发展战略,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经济建设快速向前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整体功能不断完善。工业经济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医药、包装为主的支柱产业和以机械、冶金、建材、化工为优势产业的工业体系。以市场为主体的商贸功能日益完善,果仁、大米、食品、建材、农机等专业市场辐射周边地区,年交易额均在亿元以上。松子仁是世界上最大的加工集散中心。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梅河口市是全国文化先进市、全国体育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城。
梅河口市2008年第三次获得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连续两次获得综合实力百强,首次获得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这标志着该市经济高质量稳步运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市经济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人口宗教梅河口市有汉族、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15个民族, 62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2003年新出生3911人,死亡2404人,计划生育率为95.0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7‰。
梅河口市现有基督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会、天主教爱国会、佛教寺庙4个宗教团体,信教群众2.05万,宗教教职人员84人,宗教活动场所66处,其中,基督教室58处,天主教室4处,伊斯兰教清真寺3处,佛教寺庙1处。
旅游资源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丰富。境内河流纵横,被誉为“千库之县,鱼米之乡”。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和优质水稻重点产区之一,绿色环保优质的梅河口市大米以“皇粮御米”的美称饮誉京华;具有长白山特色的土特产品种繁多,人参、鹿茸、中药材、山野菜、红松子等久负盛名,畅销国内外;以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为主的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28.8%;矿产资源种类繁多,主要有煤、黄金、硅藻土、铁、石墨、矿泉水等17种,初步探测蕴藏石油和天然气。
梅河口市山清水秀,风景宜人。磨盘湖、鸡冠山、五奎山风景区、四季生态园等景观,是旅游、休闲、娱乐的良好场所。郑培民同志故居坐落在梅河口市海龙镇,供游人参观学习。

历史沿革梅河,满语称梅黑河 (蛇的意思),发源于东丰县分水岭之东麓,分西南、西北两源,至东丰县界的小四平街汇归一处,东顺南折至梅河台入境,由西南隅流人大柳河,梅河水入大柳河之口,得名梅河口。
清朝末年
光绪四年(1878年)在海龙设荒务局,丈放鲜围场荒地。光绪五年(1879年)于海龙城设置围声总管衙门,置总管1人,辖佐领人,左翼协领驻朝阳镇,右翼协领驻山城镇。光绪五年(1879年)由盛京将军歧元奏请,添设海龙通判。
光绪六年七月四日(1880年9月19日)旨准划鲜围场山城子围等20围设海龙抚民厅。置抚民通判,通判衙门与围场总管同住海龙城。海龙厅共有村屯220个,分别属于36社:海升社(奶子山)、海平社(双顶子)、海盛社(牛心顶)、海治社(高杨树、亮子河)、海亿社(北黑咀子)、海兆社(康大营)、海安社(八大泉眼)、海康社(朝阳镇、野猪河)、海振社(团林子)、海兴社(蛤蟆河)、海保社(蛟河)、海甲社(黄泥河)、海绥社(孤顶子)、海聚社(一统河洼)、海化社(湾龙沟)、海通社(鸭绿河)、海达社(太平川)、海恩社(莲荷泡)、海惠社(杏岭)、海循社(三合堡)、海良社(六八石)、海仁社(四合堡)、海义社(梅河口)、海智社(大黑咀子)、海永社(山城子)、海和社(头八石、杨树河)、海乐社(二龙山)、海永社(白银河)、海强社(孤山子)、海升社(大荒沟)、海隆社(碱水河)、海恒社(六官巷)、海茂社(大桦树)。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盛京将军增礼花要求勘东流水围场,安插金州愿迁之旗民。光绪二十八年六月(1902年8月),添设东平(东丰)、西丰、西安(辽源)3县,海龙升为府,并划年收入柳河县均归海龙府管辖(后于宣统元年添设辉南厅)。隶属盛京将军,府城海龙。海龙升府后围场总管逐渐失去职能,故于宣统元年(1909年1月)再次奏请,于宣统二年九月(1910年10月)旨准(当时山城镇、朝阳镇两佐各领未裁,各领摧甲兵仍驻原地,兵丁随时选充地主巡警),总管裁撤以且,其所征地、房、田、粮税等,一律转归海龙府征收报解。
宣统元年(1909年),按自治规程海龙府本治划为22乡。即城厢、奶子山;东路一乡双顶子,二乡一统河洼,三乡朝阳镇、野猪河;南路一乡太平川,二乡鸭绿河,三乡杏岭、三合堡;西路一乡湾龙沟,二乡梅河口、莲花泡,三乡六八石(后改为保安镇)、碱水河子,四乡大黑咀子、四八石、五乡山城镇、头八石,六乡大荒沟,七乡杨树河子,八乡六官巷、大桦树、亮子河,三乡北黑咀子,四乡康大营。不久,合并为2镇6乡,2镇有朝阳镇、山城镇。6乡有高杨树、亮子河、北黑咀子、康大营为一乡,梅河口、湾龙沟、莲花泡为一乡,太平川、野猪河为一乡,六八石、碱水河子、杏岭、三合堡为一乡、白银河、孤山子为一乡,城厢(县城)为一乡。同年,辉南设厅,将海龙辖区海振社(团林子)、海兴社(蛤蚂河)、海保社(蛟河)、海甲社(大阳)、海缓社(孤顶子)、海聚社(楼上)、海远社(南平安川)、海方社(北平安川)划归辉南。
民国时期
1913年,改海龙府为海龙县,隶属于奉天省东边道。1929年2月,废除道制,改奉天省为辽宁省,海龙县承受之归辽宁省所属。
民国二年(1913年)1月,奉民国政府临时组织令,改海龙府为海龙县(定为一等县),隶属于奉天省东边道。原海龙府所属东平、西丰、柳河、辉南5县由海龙划出。海龙县划4个警区,第一区海龙城东关,包括双顶子、湾龙沟、杏岭。第二区朝阳镇。包括八大泉眼、高杨树、北黑咀子。第三区六八石,包括梅河口、碱水河子、大荒沟。第四区山城子。
民国十二年(1923年),根据奉天省实行区村制的规定,全境130个村划为8个区。一区县城(海龙、下同)南双顶子,二区县城南鸭绿河,三区县城北牛心顶子,四区县城东北黑咀子,五区县城西南保安镇(六八石),六区县城西南三八石,七区县城西山城镇街,八区县城西北小湾龙沟。
民国十六年(1927年)行政区划调整为10区,一区县城,二区霍家烧锅(双顶子),三区八大泉眼,四区黑咀子,五区梅河口,六区六伯丹(六八石),七区下水道子,八区搂脖岗(湾龙沟),九区朝阳镇,十区山城镇,计120村。
民国十五年(1926年)清原设治时,将海龙七、八区之一隅(白银河、土口子、孤山子和六官巷)计3乡归划清原县,并明确划分海龙、清原两县疆界以三间房东岗分水,即姜家街之西岗分水为界,三间房及所属附村归清原县管;姜家街及所属附村归海龙县管。同年,经省派人调解,将东丰毗连海龙的小龙湾沟、小柳树河子两乡所属之安善、安裕、裕庆、靠山、双龙、大兴、夹信、东安等村全部划归海龙县。同时将海龙县境碱水河子、大荒沟二乡的偏南处(南北约七八里)和西部一统河两岸新发堡、钓鱼台、碱水河子、砬门子、干沟子、四方顶子、五人班6个斗村划归柳河县管辖。
1930年夏季,撤销区的建制,划44村,直属于县。县城分东关、南关、西关、北关4村,城镇有朝阳镇,山城镇2村,农村有同和、大安、中山堡、兴农、湾龙沟、双顶、全峰、和睦、福增、太平、安乐、鸭绿、江源、牛心顶、东凤舞、双泉堡、野猪河、一座营、双凤山、腰驻所、二道岗、梅河、连山、宝山、新民、太安、桦树、四合堡、明新、三合堡、杏岭、杨树河子、姜家街、磨盘山、头八石、大荒沟、东山城子、二龙山38村。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海龙为沦陷区,设伪海龙县公署,列为乙类县,隶属于奉天省。1932年,经呈准将兴隆与杨树河2村合并,变为43个村。1934年1月17日,根据伪政府民政部颁布的《暂行保甲法实施规则》规定,全境划10保88甲。1934年将10保改为8区,仍属43村,八区有县城南双顶子、鸭绿河,县城北牛心顶子,县城东北北黑咀子,县城西南保安镇、三八石,县城西山城镇、北小湾龙沟。
1936年3月1日起实行街村制。设朝阳镇、山城镇、县城(海龙)3个街,梅河、大安、同和、兴农、湾龙沟、中山堡、太平、全峰、鸭绿、江源、双顶、安乐、永济、野猪河、牛心顶、东凤舞、双泉堡、双凤山、一座营、腰驻所、二道岗、连山、宝山、新民、长安、杏岭、谢家营、三合堡、四合堡、桦树、大荒沟、姜家街、头八石、杨树河、磨盘山、二龙山、东山城37个村。1937年梅河口村改为梅河口街。1943年将桦树村改为中和村,头八石村改为花园村,大荒沟村改为吉乐村。
1943年,朝阳镇及东凤舞村划归辉南。将安乐村撤销并入杏岭和鸭绿村,三合堡并入谢家营,驻腰所并入双凤山,二道岗、牛心顶并入双泉堡,杨树河子、姜家街并入磨盘山村,全峰、江源并入双顶子村,东山城子并入山城街,中山堡并入海龙街,新民村并入长安村,宝山村、四合堡并入兴龙村。合并后有山城镇、梅河口、海龙3个街。野猪河、吉乐、二龙山、太平、永济、同合、大安、湾龙沟、兴农、连山、鸭绿、杏岭、谢家营、二道岗、一座营、双凤山、双泉、磨盘、花园、双顶子、中和、长安、兴龙计23村。
1945年~1953年
1945年东北光复建立人民政权后,属辽北省。1947年,属辽宁省第四行政专员公署。1948年属辽北省,1949年属辽东省。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以后,由伪县长组织当地伪官吏和士绅成立治安维持会。10月23日,东北挺进纵队第一支队(东北联军前身)进驻海龙县城,解散治安维持会,成立临时县政府。11月1日政工成立海龙县民主政府,隶属于辽北省。海龙县民主政府成立后实行区村制,海龙境内划10区。即城厢(海龙)区、梅河口中心区、山城镇中心区、杏岭区、太平区、(霍家烧锅)、野猪河区、中和(白家堡)区、吉乐区、兴农(双兴)区、一座营区。
1946年5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海龙县划归辽宁省政府领导,为直属县。5月24日,国民党军占领海龙,成立国民党海龙县政府,隶属于国民党辽北省政府。海龙县民主政府实行战略转移,撤至柳河县圣水河子区,开展游击斗争。梅集铁路以东地区游击斗争,由中共海柳边工作委员会领导,隶属于辽宁省第四专员公署。6月15日,将柳河县第八区(圣水河子)划归海龙县,为海龙县民主政府游击根据地(1947年9月,收复海龙后划回柳河县)。梅集铁路以西的游击斗争,12月以后由海、柳、清联合县领导,隶属于辽宁省第二专员公署。
1947年5月31日东北民主联军收复海龙全境,恢复海龙县民主政府,隶属于辽宁省第四行政专员公署(驻海龙)。1948年,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海龙县划归辽北省第三专员公署(驻辽源市)管辖。1949年,辽北省撤销以后,划归辽东省,并于同年5月18日划归通化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1949年9月中旬,镇乡分开,梅河口、山城镇单设,农村划城厢(海龙)、兴农、一座营、野猪河、太平、杏岭、六八石、中和、吉乐、花园10个区。
1951年4月撤销花园区,其所属地域分别划归吉乐、中和二区和山城镇。
1954年~1984年
1954年5月,首次召开海龙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海龙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同年8月15日,辽东省撤销,海龙县划归吉林省,仍由通化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56年10月26日海龙县县城正式由海龙镇迁至梅河口镇。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海龙县人民委员会失去职能。1968年7月成立海龙县革命委员会,代行县政府职能。1980年改革党政合一的体制,恢复县人民政府。
1954年10月,呈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海龙县第七区友好村十三户划归柳河县。1955年?5月31日,海龙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废除以数码顺序的区名,直称其地名。1955年9月15日,原东丰县和平乡和大阳乡境内驻军营地(即东工地和西工地)之行政区域划归海龙县管辖。
1956年3月19日,撤销区的建制,重新组建48个乡,即:兴安、福安、同善、莲河、三兴、兴农、裕庆、中心、二道岗、靖安、兴华、双睦、民安、牛心顶、马场、小河北、双泉、野猪河、河洼、新合、保安、兴隆、城南、双峰、双胜、杏岭、进化、义民、双合、永强、六八石、建设、李炉沟、四八石、白石沟、二八石、头八石、永胜、黑山头、水道、金厂、小杨树河、大杨树河、吉乐、姜家街、磨盘、大湾、五里堡。山城、梅河口、海龙三镇未变。柳河县所属项家堡子划归海龙县。1957年,将海龙县进化乡邵大院、侯家店两个自然屯划归柳河县。
1958年3月上旬,合并为25乡,即:双兴、三兴、莲河、康大营、中心、兴华、双泉、牛心顶、马场、城南、河洼、新合、杏岭、义民、进化、李炉、六八石、建设(同心)、四八石、二八石(白家堡)、头八石、黑山头、五里堡、磨盘、吉乐。山城镇、梅河口、海龙镇仍然未变。  同年9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成立钢铁(双兴)东丰(一座营)、冠军(牛心顶)、胜天(新合)、英雄(杏岭)、曙光(六八石)、中和(二八石)、上游(吉乐)、火箭(山城镇)、梅河口、原子(海龙镇)计11个人民公社,所属 197个管理区。
1960年3月1日,境内石顶子和三里村划以东3个自然屯、野猪河村以东3个自然屯划归辉南县。
1961年4月,将11个人民公社调整为27个。即:福安、双兴、康大营、兴华、一座营、双泉、牛心顶、野猪河、河洼、义民、杏岭、进化、李炉、曙光、四八石、水道、中和、姜家街、小杨、大湾、吉乐、城郊(驻山城镇)、郊区(驻黑山头)、环城(驻海龙镇)和海龙、梅河口、山城镇。同时改管理区为大队,所属大队290个,生产小队1509个。
1964年3月,将城郊改称花人民公社,环城改称城南人民公社,郊区改称黑山头人民公社。
1983年改革政社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成立乡人民政府,建立村民委员会。1983年11月14日,经省政府批准,福安乡更名为湾龙乡。
1984年6月5日,省政府批准,撤销花园乡,设立花园朝鲜族乡。同年11月5日,省民政厅批准,撤销河洼乡,设立新合镇。至年末,全境有5个镇、23个乡、315个村、23个街道、92个居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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